报案称我诈骗,趁我被调查,要我签汀的民事调解,有效吗?
对民事判决书,当事人常常申请再审,认定判决不当,但是对民事调解书认为确实有错误,也是可以申请再审的,但是对调解书的再审申请就可能比较复杂一点,下面几点请当事人在申请再审时一定要注意。
首先明确说明,民事调解书除了解除婚姻关系(离婚)案件在生效后不能申请再审外,其他民事调解书都可申请再审。
其次,民事再审案件是有条件的,要么调解并非出于自愿原则,要么该调解违反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相应证据证实调解是受欺诈、胁迫等原因,违背自愿,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又不违反法律法规定,人民法院不会准许申请,所以,在签署调解协议和调解书时一定要慎重。
第三、对于调解书进入审判监督程序,法律还规定有一种途径,即人民检察院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也可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
第四、对于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期限,民事诉讼法没明确规定,诉讼只对判决、裁定规定为生效后6个月内应提出申请再审,没在上述期提出的,则没有再审申请的权利,当然对一些特殊情况也有另外规定期限。虽然诉讼法对调解书没有明确,但最高院民诉司法解释有规定,申请再审期限为6个月。
开鲁县公安局义和塔拉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赵某报案称:“有人抢挖他家地里的葱”。
接到报警,义和塔拉派出所民警立即驾车赶到现场。经查,今年年初,赵某与青岛商人王某签订187亩地青葱交易合同,收购合同期限为十月一日。近期,王某多次打电话给赵某商定收购青葱一事,但赵某一直没有回复准确时间。因路途遥远又临近十一,为了减少意外损失,王某便自主雇用人员到赵某地里提前挖葱,从而双方矛盾升级,赵某便向义和塔拉派出所报案。

赵某称,年初双方签订合同基础价格为每市斤青葱0.7元,但现在市场价格每市斤青葱为0.85元,赵某欲在合同的基础价格上上涨0.04元,但王某坚决不同意。生意上的利益纷争,买卖双方各执一词谁也不想服软,合伙人意见不一致便反目成仇。
经民警现场调解无果,便将当时人员全部叫到派出所,让双方围坐一起,一边让他们保持冷静和理智,一边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在经民警苦口婆心的讲解下,买卖双方冷静下来,最终这起合同纠纷在义和塔拉派出所民警的努力下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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