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轿车左转弯电瓶车在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电瓶车撞在轿车右前轮位置,定责是谁的责任?

如题所述

小型汽车在绿灯的情况下左转弯。经过非机动车道时,和正常执行的电动车发生了碰撞。这个责任就是由小型汽车来承担。虽然小型汽车是正常转弯,但是转弯的车辆在经过非机动车道时,要注意让非机动车道正常直行的车辆先行。很显然,小型汽车没有做到。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七项的规定。因此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