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属于专利吗

如题所述

软件的著作权不属于专利,属于著作权的范围,受《著作权法》保护,不是专利的一种,不受《专利法》保护 。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两者是同属于知识产权概念,种类不同而已,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软件证明材料通过国家认可机构(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取得的,而专利是受法律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软件著作权人如果是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方式有两种:
A类--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即以受让方为申请人填写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B类—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即以转让方或受让方为申请人填写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该软件的开发者或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力;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力,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五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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