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可以迁回原籍吗

如题所述

是的,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回原籍落户: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要求(如:当事人未婚且已经失业;或者当事人的配偶户口在当地,并且有住房的);
2、而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的户口性质的前提下,迁入原籍挂靠;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首先:回当地原籍派出所拿到户口准迁入证明,用取到的户口准迁入证明到现在户口所在公安局办理迁出手续,再回到原籍派出所落户。
户口是个法律概念,在我国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在我国户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户,即以“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立户的称为家庭户,而把以“无血缘关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员”立户,即由业缘关系共同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户的称为集体户,家庭户是户口管理中最主要的形式。
户口也是个法律概念,户与口联用,始于汉代司马迁所著的《史记》。户是由人组成的社会团体,户内必需有人才能称为户,人是户的生命实体,而人又是以口为计量单位的。我们平时所说的户口,既包括家庭户的户口,也包括集体户的户口。户口登记必须有具体的地址,只有人与地址相结合,经过户口登记机关的登记,才能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户。
但是还是需要视具体的情况决定,不同的城市户口迁回的政策大不相同。有一些特别发达的一线城市想要迁入的人数不胜数,所以这些一些城市的迁回名额非常有限,所以大家拥有迁户口的想法,需要明确自己日后的发展规划,之后在施行,这样才能确保迁出的稳定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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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6-07
户口可以迁回原籍,但需要符合特定的条件和办理特定的手续。具体条件包括:
1. 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要求,例如当事人未婚且已经失业,或者当事人的配偶户口在当地,并且有住房的。
2. 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
3. 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在办理手续方面,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毕业证原件。
2. 毕业证复印件。
3. 身份证复印件。
4. 户口本复印件。
5. 房产证复印件。
6. 购房合同复印件。
7. 个人档案。
8. 单位证明。
9. 迁户口申请书。
10. 父母户口本复印件。
11. 出生证明。
12. 个人申请报告。
13. 户籍证明。
1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建议您联系当地的户籍管理机构,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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