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确权政策新规2021年

如题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村民每户建住宅用地面积限额为八十平方米至一百二十平方米,但三口以下的每户不得超过八十平方米,六口以上的每户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平方米。

利用空闲地、村内空闲地建房或者对原旧住宅进行翻建的,可以适当增加面积,但增加的面积每户不得超过三十平方米。”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将不予批准。” 

扩展资料:

农村宅基地介绍如下:

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根据调查,全国大概有10%左右的宅基地是闲置的。已经按照三权分置,把这个使用权这个市场适度放活,允许来租赁。

但是也必须把所有权不变和资格权保护做好。20年之内,农户如果签订了合同,按照新的三权分置,把使用权流转给投资者,投资者在这20年之内,权益同样是得到保护的。

参考资料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网-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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