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如题所述

南宁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修订《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

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缴存职工购房贷款的支持力度,切实帮助缴存职工解决购房资金困难,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集聚人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对《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贷款实施细则》)作出以下修订:

一、将《贷款实施细则》第二十条修改为: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风险防控系数。

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在上述公式中分别独立计算其贷款额度后再合并加总。

(一)公积金缴存余额指借款申请人在南宁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的个人账户余额。

1.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缴存状态处于封存、非正常缴存状态的,其个人账户余额不能关联计算贷款额度。

2.借款申请人自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往前追溯12个月内,为购买本套公积金贷款的住房而提取的公积金可合并至个人账户余额关联计算贷款额度。

3.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房的,自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往前追溯12个月内,为租房而提取的公积金可合并至个人账户余额关联计算贷款额度。

4.借款申请人办理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自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往前追溯12个月内,为偿还本套商业住房贷款而提取的公积金可合并至个人账户余额关联计算贷款额度。

(二)缴存余额倍数为25倍。

(三)缴存时间系数按借款申请人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时间确定:

1.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介于6个月至11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

2.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介于12个月至35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2。

3.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介于36个月至59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4。

4.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为60个月及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5。

(四)风险防控系数根据申请贷款时南宁公积金中心的资金运用率(指南宁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余额占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确定:

1.资金运用率不超过85%时,风险防控系数为1。

2.资金运用率超过85%但不超过90%时,风险防控系数为0.9。

3.资金运用率超过90%但不超过95%时,风险防控系数为0.8。

4.资金运用率超过95%时,风险防控系数为0.7。

资金使用率以南宁公积金中心向社会公布的上一年年度报告为准。

借款申请人应充分了解南宁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使用政策,避免因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而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

二、本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三、《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根据本通知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8月31日

同时,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实施细则》里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一、制定政策的目的

为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日益增长的购房贷款需求,切实帮助缴存职工解决购房资金困难,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集聚人才,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结合南宁市实际情况,对《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有关条款(以下简称《贷款实施细则》)作出修订。

二、主要内容解读

(一)调整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公积金缴存余额的认定

公积金缴存余额指借款申请人在南宁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的个人账户余额。

1

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缴存状态处于封存、非正常缴存状态的,其个人账户余额不能关联计算贷款额度。

2

借款申请人自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往前追溯12个月内,为购买本套公积金贷款的住房而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合并至个人账户余额关联计算贷款额度。

3

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房的,自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往前追溯12个月内,为租房而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合并至个人账户余额关联计算贷款额度。

4

借款申请人办理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自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往前追溯12个月内,为偿还本套商业住房贷款而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合并至个人账户余额关联计算贷款额度。

目前我市部分缴存职工在租房、购房、偿还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方面有提取公积金的需求,但因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与其当前公积金缴存余额挂钩,如提取公积金将导致其公积金缴存余额不足以满足贷款需求。为满足缴存职工租房、购房、偿还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的公积金提取需求,同时不影响其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管理中心在公积金缴存余额认定标准方面作出调整,允许缴存职工在一定条件下先提取住房公积金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计算不受提取影响。

(二)调整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缴存余额倍数

缴存余额倍数由10倍调整至25倍。

为进一步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帮助缴存职工解决购房资金困难的问题,管理中心将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缴存余额倍数调整至25倍。调整后,缴存职工以当前个人账户余额计算可获得更高的贷款额度。

(三)调整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缴存时间系数

缴存时间系数按借款申请人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时间确定:

1

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介于6个月至11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

2

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介于12个月至35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2;

3

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介于36个月至59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4;

4

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为60个月及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5。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等来邕留邕人员就业,解决该群体的公积金贷款需求问题,提升我市集聚人才的政策竞争力,管理中心对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缴存时间系数进行上调。调整后,新开户缴存职工可在更短的缴存时间内获得更高的公积金贷款额度,非新开户缴存职工以当前缴存时间计算也可获得更高的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1、借款人要有城市户口2、平时收入要稳定,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的能力3、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4、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5、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6、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的就分为了两种情况,一种是取出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作为购房款,另一种就是在贷款的时候用公积金进行贷款,此时贷款的利率相对要低一些,对于购房者而言也是减轻了不小的负担。但购房的时候能不能提前公积金或者用公积金贷款,还要经过审查看是否符合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文件;

2.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全体职工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不满半年缴纳两年公积金;

3.所购自住住房符合国家、省、市房贷政策(同时需要满足第二部分要求);

一共九条。

4.所购房屋首付达到国家房贷政策规定的比例;

5.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按期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信誉良好;

6.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购房协议;

7.借款人必须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购房协议中约定的产权人;

8.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9.法律法规和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天津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2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赁天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支付的房租,且合计不超过2400元。

2、天津本市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连续3个月超过90%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向社会发布公告,于公告的次月1日起将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下调至60万元;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连续3个月低于85%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向社会发布公告,于公告的次月1日起将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上调至80万元。本通知的“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指月末的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

3、职工在天津市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除职工本人及配偶外,职工及配偶的双方父母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注意事项

1、夫妻贷款

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贷款买房,不管是在结婚前还是在结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只要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那么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之前的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是不能够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子的。

2、第二套房

借款人如果在购买第一套房的时候就已经使用公积金贷款了,在公积金贷款在尚未还清前不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只有在还清前一套住房贷款的前提下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在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时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3、公积金额度

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4、提前还款

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1年后提出,并且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所以,如果你申请的贷款未满一年,那就不要申请提前还款,因为如果申请了的话,银行收取的违约金也会比较多。

5、还款困难

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找身边的银行。当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可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银行就会受理你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但是,借款期限变更按规定只可办理一次。

6、遗失合同

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你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借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你应当妥善保管合同和借据,同时认真阅读合同的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以上几个事项,避免由于疏忽大意等原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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