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行人全责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因横过马路被机动车撞倒导致大腿骨折和头部有些脑出血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行人横过马路被机动车撞倒导致大腿骨折和头部有些脑出血,行人被认定为全责,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具体来说,如果行人的损失超过交强险的赔偿限额,那么保险公司将按照商业三者险的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如果商业三者险的赔偿金额仍然不足以覆盖行人的损失,那么剩余的赔偿责任应由行人自己承担。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因此,即使在行人被认定为全责的情况下,机动车一方也有可能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金额和程序可能会因地区和保险公司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您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并需要理赔,建议您及时咨询相关保险公司和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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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6-08
交通事故行人全责,车辆无责,车辆保险公司不赔偿,车主不需要赔偿,行人自己负责。
第2个回答  2023-10-30
1. 对方的人身损害。交强险赔偿限额是18000元,死亡和伤残赔偿金限额180000元;三者险赔偿限额根据购买额度而定。
2. 对方的财产损失。交强险赔偿限额2000元;三者险赔偿限额根据购买额度而定。
3. 自己车辆的损失。这指自己车辆的修理费或者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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