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捡了我的东西不承认监控可以看清她弯腰捡了个东西就是看不清她捡的到底是什么,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如果该丢失的物品价值超过一定金额,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查看监控,以便了解捡到的物品是否是丢失的物品。公安机关也可以调取原始监控,查看该人是否有嫌疑,如果有,是可以向该人询问的,这样就可以比较准确的了解是否是该人捡到了丢失的物品。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应当告知其必须如实提供证据,并告知其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提供虚假证词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需要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明确调取的证据和提供时限。被调取人应当在通知书上盖章或者签名,被调取人拒绝的,公安机关应当注明。必要时,公安机关应当采用录音、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内容及取证过程。需要向有关单位紧急调取证据的,公安机关可以在电话告知人民警察身份的同时,将调取证据通知书连同办案人民警察的人民警察证复印件通过传真、互联网通讯工具等方式送达有关单位。物证的照片、录像,书证的副本、复制件,视听资料的复制件,应当附有关制作过程及原件、原物存放处的文字说明,并由制作人和物品持有人或者持有单位有关人员签名。而且凡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除了监控中看到了情况,其他人如果知晓,也是可以向警方告知的。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应当告知其必须如实提供证据,并告知其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提供虚假证词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需要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明确调取的证据和提供时限。被调取人应当在通知书上盖章或者签名,被调取人拒绝的,公安机关应当注明。必要时,公安机关应当采用录音、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内容及取证过程。
  需要向有关单位紧急调取证据的,公安机关可以在电话告知人民警察身份的同时,将调取证据通知书连同办案人民警察的人民警察证复印件通过传真、互联网通讯工具等方式送达有关单位。第三十一条 物证的照片、录像,书证的副本、复制件,视听资料的复制件,应当附有关制作过程及原件、原物存放处的文字说明,并由制作人和物品持有人或者持有单位有关人员签名。第三十四条 凡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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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06

如果说他不承认的话,可以说这个基本上是没有灵魂的可能的,因为监控如果拍的不是很清晰的话,你也就没有任何的证据和权利就怀疑别人。

但是如果你的东西价值比较高的话,你可以通过一些正规的渠道去了解一下,比方说通过法律的武器进行来解决,如果是警方的话,一般来说是有权利可以进行把它当做嫌疑人来进行调查的。

第2个回答  2021-06-06

可以先了解一下朋友圈,然后找个没人的地方问问,看看对方怎么回答。是试探性的问。不要闹矛盾。实在不行就挑明来说,把监控调出来给警察看。

第3个回答  2021-06-07
别人捡了你的东西,不承认,但是监控可以看到他弯腰捡了东西。只是看不清他点的到底是什么?像这种情况。你可以报案。到派出所去报案,让警察来判断。让警察来找他要东西。你自己找她要东西的话,他可以不给你。但是请他。喊他拿出来的话,他不能不拿出来。
第4个回答  2021-06-07
这种情况下,应该选择报警,让警察来调查是否他真的捡了你的东西,警察会还原事情的真相,问题可能会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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