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告、11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你已造成一人死亡,如果判主责的话就是交通肇事罪要坐牢的。
这起事故,未成年无证驾驶、不戴头盔这些不是引起事故的原因,可以不考虑。
机动车人行道逆行、人行道不准驾驶机动车这些没啥用,既然对方是机动车,那就是人行道左转、转弯不让直行。他不是横穿马路,你无法提前注意,那么突然左拐不避让直行,这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所以你应该力争对方主责,最多因超速/路口不减速认同责。
找个律师吧,看看怎样减轻责任。
追问没有带头盔导致头部受伤严重死亡的,有没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