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教育学中“上位”“下位”指的是什么

如题所述

奥苏伯尔把学习分为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并列结合学习三类: (1)下位学习(新学习的知识抽象概括程度低于原有知识) 下位学习又称类属学习,是一种把新的观念归属于认知结构中原有观念的某一部位,并使之相互联系的过程。下位学习包括两种形式:派生类属学习和相关类属学习。前者指新观念是认知结构中原有观念的特例或例证,新知识只是旧知识的派生物。(新学习的知识内容完全被包含于原有的知识内容结构当中) 通过派生类属,不仅可使新概念或命题获得意义,而且可使原有概念或命题得到充实或证实。例如,如果学生已有了“哺乳动物”的观念,现在来学习“鲸”这种动物,就可通过派生类属学习来进行。当新学习的知识从属于原有认知结构中的某一观念,但并非完全包含于原有观念之中,并且也不能完全由原有观念所代表,二者仅是一种相互关联的从属关系时,便产生相关类属学习。(新学习的知识部分从属于原有认知观念)此时,新知识需对原有的认知结构作部分调整或重新组合,是原有观念的扩充、深化、限定或精确化的产物。例如,学生原来知道挂国旗是一种爱国行为,现在保护能源是一种爱国行为。 (2)上位学习(新学习的知识抽象概括程度高于原有知识) 上位学习也叫总括学习,即通过综合归纳获得意义的学习。当认知结构中已经形成某些概括程度较低的观念,在这些原有观念的基础上学习一个概括和包容程度更高的概念或命题时,便产生上位学习。 例如,在学过正方体、长方体、拦河坝等形体的体积计算公式后,学习一般柱体的体积计算公式,就属于上位学习。 (3)并列结合学习 并列结合学习是在新知识与认知结构中的原有观念既非类属关系又非总括关系时产生的。例如,学习质量与能量、热与体积、遗传结构与变异、需求与价格等概念之间的关系就属于并列结合学习。一般而言,并列结合学习比较困难,必须认真比较新旧知识的联系与区别才能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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