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的级别是什么?

如题所述

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指县和市级医院,县级医院是二级医院

医院分3个等级:一级是社区医院,二级是县(区)级医院,三级是市级医院。

公立医院是指政府举办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医院,也就是国营医院、国家出钱办的医院。公立医院是中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

国家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公立医院是体现公益性、解决基本医疗、缓解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困难的主体,矛盾问题比较集中。要加强其公益性,就要扭转过于强调医院创收的倾向,让其成为群众医治大病、重病和难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平台。”

扩展资料:

构成医院应具有以下的基本条件:

1、医院应有正式的病房和一定数量的病床设施。以实施住院诊疗为主,一般设有相应的门诊部;

2、应有基本的医疗设备,设立药剂、检验、放射、手术及消毒供应等医技诊疗部门;

3、应有能力对住院病人提供合格与合理的诊疗、护理和基本生活服务;

4、应有相应的、系统的人员编配;

5、应有相应的工作制度与规章制度;

6、应有相应的医院文化。

医院工作者:

医院的工作者称为医护人员,或医疗专业人员,按工种可分为临床、医技、后勤等。按类别则可分为医生、护士、技师等。按职称则可分为主任医师(护师、技师)、副主任医师(护师、技师)、主治医师(护师、技师)、医师(护师、技师)、助理医师(护师、技师)。

按服务需要他们可分为临床心理师、职能治疗师、物理治疗师、医检师、医事放射师、呼吸治疗师、营养师或助产师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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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5-21
01
三级甲等医院(简称“三甲医院”)是依照中国现行《医院分级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划分的医疗机构级别,是中国内地对医院实行“三级六等”的划分等级中的最高级别。
医院等级划分标准,是我国依据医院功能、设施、技术力量等对医院资质评定指标。全国统一,不分医院背景、所有制性质等。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医院经过评审,确定为三级,每级再划分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
等级划分一级医院是直接为社区提供医疗、预防、康复、保健综合服务的基层医院,是初级卫生保健机构。其主要功能是直接对人群提供一级预防,在社区管理多发病常见病现症病人并对疑难重症做好正确转诊,协助高层次医院搞好中间或院后服务,合理分流病人。二级医院是跨几个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地区性医院,是地区性医疗预防的技术中心。其主要功能是参与指导对高危人群的监测,接受一级转诊,对一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并能进行一定程度的教学和科研。三级医院是跨地区、省、市以及向全国范围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医院,是具有全面医疗、教学、科研能力的医疗预防技术中心。其主要功能是提供专科(包括特殊专科)的医疗服务,解决危重疑难病症,接受二级转诊,对下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人才;完成培养各种高级医疗专业人才的教学和承担省以上科研项目的任务;参与和指导一、二级预防工作。一、二、三级医院的划定、布局与设置,要由区域(即市县的行政区划)卫生主管部门根据人群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统一规划而决定。医院的级别应相对稳定,以保持三级医疗预防体系的完整和合理运行。依据医院的综合水平,我国的医院可分为三级十等。医院分等的标准和指标,主要内容应是:(1)医院的规模,包括床位设置、建筑、人员配备、科室设置等四方面的要求和指标;(2)医院的技术水平,即与医院级别相应的技术水平,在标准中按科室提出要求与指标;(3)医疗设备;(4)医院的管理水平,包括院长的素质、人事管理、信息管理、现代管理技术、医院感染控制、资源利用、经济效益等七方面的要求与指标;(5)医院质量,包括诊断质量、治疗质量、护理质量、工作质量、综合质量等等几方面的要求与指标。我国现行的医院分等标准,主要是以各级甲等医院为标杆制订的。甲等医院的标准,是现行的、或今后3-5年内能够达到国家、医院管理学和卫生学有关要求的标准,是同级医院中的先进医院标准,也是今后建设新的医院标准。
三甲医院的资质要求基本条件三级医院:(病床数在501张以上)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甲等:按千分制,分等评分标准获得超过900分为甲等。 具体条件如下:1.医院应有正式的病房和一定数量的病床设施。以实施住院诊疗为主,一般设有相应的门诊部;2.应有基本的医疗设备,设立药剂、检验、放射、手术及消毒供应等医技诊疗部门;3.应有能力对住院病人提供合格与合理的诊疗、护理和基本生活服务;4.应有相应的、系统的人员编配;5.应有相应的工作制度与规章制度;6.应有相应的医院文化。配备要求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501张以上。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三)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四)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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