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及改进消防监督执法工作

如题所述

消防执法工作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消防机构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的主要环节和手段。现阶段,我国消防法规体系已初步建立,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基础,以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相配套,以地方性消防法规和政府规章为补充的消防法规体系,为消防法制建设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加强消防执法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各项消防法律法规的不断建立健全,进一步规范了消防执法工作,变以前的微观管理为宏观管理,变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变指挥式管理为服务式管理,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消防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进一步理顺了消防行政执法的职责权限,结束了公安消防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不合理机制的历史。但通过对消防执法的研究,结合自身多年从事消防执法工作实践,我国的消防法制建设还存在着一些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与缺陷,消防行政执法办案工作仍然存在诸多的矛盾和问题,不和谐因素仍然存在。 
一、影响当前消防执法工作的基本因素  
第一是消防执法警力不足与当前繁重的执法任务相矛盾。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消防执法工作任务日趋繁重,在消防警力有限的客观事实面前,执法工作量呈现迅猛递增的势头,而且执法工作的复杂性要求越来越高,执法环境亦不容乐观。因此,消防部门一方面处于繁重的工作任务之中,另一方面又难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问题,所提问题也只能通常局限于理论层面。因此迫切需要经常学习和借鉴国内外消防执法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形成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和实际的一些办法、标准,做到合理合法、与时俱进,适应时代进步与形势发展。  
第二是消防执法“孤军作战”的局面仍然得不到根本的解决。消防执法工作绝不应该消防监督机构孤军作战,消防绝不应该是消防部门自身的事情。《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但实际工作中,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屡有不按《消防法》履行各自职责,或履行职责仅浮于表面,未有效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全民消防理念还未推向深入,公安派出所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仍停留在表面,最终导致消防执法环境难以和谐,消防部门在执法中孤军奋战,势单力薄。  
第三是消防监督机构执法队伍“四个水平”建设不完善。个别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不高、能力不够,服务意识淡薄。实际执法过程中,凸显四方面问题,亟待解决。一是粗暴执法,该解释、说明的话不说,对社会单位、人民群众缺乏耐心,野蛮粗暴,潜意识中认为自己可以凌驾与人民之上,消防执法队伍中少数的负面形象造成了及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二是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的原则和范围内有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利。它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客观存在的,有法律、法规授予的职权。滥用“自由裁量权”可能造成多方面的问题:影响消防执法的严肃性,社会群众质疑消防执法人员的能力及水平,造成不良影响及负面形象,滋生腐败和“潜规则”。 三是消防行政执法行为个人化,存在以言代法的现象。部分消防监督人员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只是采用口头方式,督促整改,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相关法律文书。四是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比较普遍。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有些消防机构和消防监督员搪塞推诿,故意拖延,对于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施工、使用、开业以及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等违法行为,该罚的不罚,该执行的不执行。  
二、加强和改进当前消防执法工作的基本对策  
第一要加强宣传,明确责任,走依法行政之路。新《消防法》的实施,为我们依法治火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首先应开展广泛深入的社会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意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其次是落实责任制,按照新《消防法》的要求,要严格落实各方面的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哪个部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追究相关部门、相关人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使消防要求落到实处,逐步走上正常的法制轨道。  
第二要提升服务人民意识,进一步和谐警民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绝不是空谈,要扎根在思想上,落实在行动上。首先消防执法人员思想上要坚决树立“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理念,实际工作中切实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应尽可能地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要以人为本,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在确保消防安全的大前提下,进一步和谐警民关系。其次要加强与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主动上门了解沟通,对消防事业必须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严格把握为警清廉这根弦,始终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第三是要建立高素质的消防执法队伍,加强消防自身各部门的人员协作。按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要求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即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和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进一步提高素质,增强执法能力,可从三方面着手:一是加强消防业务知识的学习,创建学习型执法队伍,把学习常态化,融入日常执法工作;二是强化消防执法工作的责任心,严格要求自己和身边人,树立良好风气;三是提升消防执法工作的执行力,从各层执法人员入手,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第四是要强化消防执法监督,规范监督机制。首先要做好内部监督,一是要搞好纵向监督,即不但上级对下级有监督权,下级对上级的执法活动,违法行为也有权提出建议;二是搞好横向监督,即同一业务部门之间,不同业务部门之间要相互监督,保证消防执法活动准确合法。在做好内部监督的同时,要做好外部监督工作,要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制,加大消防监督执法的透明度,公开执法程序;要聘请社会消防监督员,采取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定期向社会征求对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从而提高消防执法水平。  
第五是要将其它社会力量发挥到最大。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进一步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职责,制定并落实考核制度,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公安派出所的消防执法水平。二是深入推进消防志愿者工作。广泛开展消防志愿者行动,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消防,提高全民消防素质,并去发现、举报火灾隐患。三是积极探索消防中介机构服务模式。更好地解决社会当前面临的消防难点、重点问题,为社会消防安全做好服务。
消防执法工作是法律行为,也是政府行为,全面推选消防管理社会化,是新形势对消防执法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必须大力加强消防执法工作。必须加强消防执法宣传和教育,增加人们对消防执法重要性的认识和重视,提高全民消防法治观念,特别是要提高领导干部消防法律意识,加强对消防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完善消防立法工作,加强对消防执法人员制约和监督,密切与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之间及与司法部门之间的关系,增强配合协调,充分发挥消防执法在社会主义消防法治建设中应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消防法治建设发展,也只有这样我们的政府才能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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