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粉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计算

如题所述

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公式为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1、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
2、当期销售货物数量(不含采购非农产品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以及相应的耗用量和平均购买单价;
3、所适用的减按比例征收政策中规定的“可抵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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