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工人自己交社保,退休时算工龄吗?

如题所述

那样怎么样的工作年限在办退休的时候才能对养老金多少起到作用呢,那便是国企、行政事业单位在养老保险政策执行以前的连续工龄或者参加工作时间,这种工作年限因为当时养老保险政策都还没执行,这些人在办退休时,就需要依据个人人事档案,对这一部分工作年限进行认定,符合我国有关连续工龄或者参加工作时间评定的要求,就需要视作为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合计期限,便是缴费年限,也就是大家办退休后的工作年限。
下岗职工在失业以前,属于国企的员工,许多下岗职工的缴费年限组成是比较复杂的,例如1992年以前工作年限,是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因此这一部分工作中工作年限在办退休时,应该根据个人人事档案开展评定的,只需评定合乎工作年限的条件及要求,那这一部分工作年限是视同缴费年限,但是这儿评定的依据是个人人事档案。
目前很多地方是最好提前申请办理评定的,最好是找个时间将人事档案借出来提早到本地社保中心申请办理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假如其中还有缺漏或者人事档案需要补完备的地区,能够提前去搜索相关资料做为填补,这能够减少将来办退休时易档案文件参差不齐而造成的不便。可是有些地方是不可以提早申请办理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一定要在办理退休的时候才能评定,需要当地社保中心进行了解。
下岗职工在1992年以后到失业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归属于实际缴费年限,假如1992年后没有交养老保险工作年限,这也是即不视作为缴费年限,也无法做为实际缴费年限,这个时候就需要找原单位开展补交;假如本地执行社会养老保险时间1996年,那样视作缴年限时间计算就要到1996年以前,这种现行政策各个地方全是有明确规定的,也要去当地社保机构资询清晰。
失业以前不仅有视同缴费年限,还有实际缴费年限的,失业之后在其他部门重新就业由新公司交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和失业前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要累积计算为缴费年限;假如失业之后是自主择业的,其实就是以自由职业者真实身份续交养老保险的,以自由职业者交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和失业前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也需要累积计算为缴费年限。
在未来的做到法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办退休时,你缴费年限估计就是三段。第一段便是养老保险政策执行以前工作年限,有些是1992年以前,有些地方是1996年以前,这一段是视同缴费年限;第二段是在职后的实际缴费年限,第二和第一段是相连的,仅仅第一段需要提供人事档案;第三段便是失业之后本人交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第三段和第一段第二段可能是断断续续的,但是能够累积计算。这三段的累计缴费年限便是办退休时计算养老金后的工作年限或者缴费年限之和。
总的来说,下岗工人个人交社保,其缴费年限和失业前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都能够累积计算为缴费年限,可能就是你说的退休工龄。缴费年限其实就是工作年限,不仅是计算养老金多少的重要指标,或是将来调节退休金调整的重要指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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