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职工向企业的投资,不属于破产债权?

那属于什么呢?工资?股东权益?还是什么?破产的话,应该作为第几顺序执行啊

应该属于股东分红吧 在清算费用 税款 优先债权 职工工资和医疗、养老之类保险和补偿金 赔偿金 普通债权之后
总之在最后 如果有剩余 再分配
既然破产 说明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丧失偿债能力了 一般股东 投资是分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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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14
主要看“投资”是否作为出资出资到了企业中,一般而言可以从工商局查得到:第一、如果作为出资登记了的话无疑属于出资,出资人就是股东,享有的是股东权益;第二、我经手的多数没有登记,而是作为集资款投入到了公司,这种“投资”虽然性质上是企业向职工的借款,但是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列入劳动债权顺位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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