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理由可以快速离职

如题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只要你想离职,理由不重要,即使很牵强的理由,这是你的权利。追问

我想半个月就能走掉的理由

我想半个月就能走掉的理由

追答

理由的话你可一撒个慌,不用说的很清楚,人嘛都还是讲人情的,你可以找你们的领导谈谈,给他说好什么时候走,一般都没问题的,我以前辞职都是提前几天说的。一般半个月足够找到人力来补充空缺了。

追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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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9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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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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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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