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社保,工资4800,老板说让我自己出600,合理吗,公司应该给我上多少钱

如题所述

首先明确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也是劳动者的权利,就社保构成而言(重点谈养老保险)它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用人单位所承担的部分是按照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它有两个账户:单位缴纳的部分是大头(进入统筹),个人账户里是小头(这笔钱将来会返还与你),两项合计约占人工成本的近一半,也就是单位在给付你工资的同时,还要缴纳该工资数额的近一半进入统筹。
至于公司与你协商按照现金的形式发放,这样办法不可取:
一、对员工不利。劳动者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只能按照个体工商户的标准基数,单位本应承担的部分缩水了,社保本身的福利性无法体现,更影响到你退休后所享受的待遇标准。
二、一旦发生工伤伤害,《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赔偿责任)会因为未缴纳社保而全部由用人独立单位承担,前提是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此举十分冒险。
有时间看看《劳动合同法》《保险法》《工伤条例》等法律规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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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16
社保是公司必须要给你加的,和你没关系。工资要扣完金再算得。
第2个回答  2019-04-16
看下当地规定的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单位和个人部分),工资高于最低缴费基数的,按工资乘以缴费比例计算出单位和个人各承担多少追问

我是天津的,他让我多交,是为了公司少交,和我商量,我如果自己多交,多交出的部分钱,肯定不会存入我个人账户,他这样做应该算违法吧

追答

是,不应该接受,作为单位应该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不应把属于自己的责任推给个人,这种情况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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