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几年都没帮我买社保。可不可以申请仲裁解除合同,还有要求他补我几个月工资

如题所述

可以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补缴社保费和支付经济补偿,依法维权。
附:经济补偿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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