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们你们好,最近我家发生一些土地上的纠纷,希望懂得的律师帮帮我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家是在农村,邻居之前把属于自己的土地全建完了没有预留下水道,后来下水道是从属于我们家的地里开了一条。现在我们家要重建房子把旁边的那块地也建起来,然他们要我们让一米给他们过和说不要挡住他们家的光线。他们把村长叫过来了,村长说也要让。我们家也不肯,本来地是我们的为什么要让他们?而且我们有地界证。说到地界证邻居家的兄弟说那个太老了不能证明了。地界证大概是一九七几年代的,请问各位律师这个地界证还具有法律效应吗?接着说事情发展到后面是我们还是让了些。想着挡了人家房子光线不好就当是积福不跟他们计较。 但是这次我们要建厨房时,又不让我们建还要我们留过道给他们。这次可是没挡他们家光线,而且他们家的下水道还是从我们这边流的,还要我们留地给他们使用,这次又把村长叫来,村长有说应该留。我妈妈说(我爸爸是比较老实的人)这次绝不退让要不然就打架。我不希望看到家人打架也不想看到家人受伤,所以我在这里想咨询下各位律师,我们要怎么样处理这件事情为最好?村长他有发言权吗?我们有义务要留属于自己的地给别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