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失业金后又找到工作了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一、申请失业金后又找到工作了怎么处理
1、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找到工作,就不能再继续领取失业金。如果是按照相关的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所在的单位按照规定已经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如果不是因为自身的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者不愿意中断就业,而是由于无法控制的原因被迫中断就业,也可以领取相应的失业救济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失业人员办理失业证需要什么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初次申领《登记证》须提交两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2、学校毕业且未就业的,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或学校毕业证明及街道社区出具的失业证明;
3、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4、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人员,提供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
5、城镇复员退伍军人,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证件及街道社区出具的失业证明;
6、城镇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须提供司法部门证明及街道社区出具的失业证明;
7、其他失业人员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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