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七天推迟七天发工资我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赔偿吗

如题所述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以此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立即走人,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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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02
首先,劳动者单方想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分为行使一般解除权和行使特别解除权。针对一般解除权来说,在《劳动法》的第31条有规定,劳动者想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和单位协商好的和有法定即时解除的事由的,只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针对特别解除权的,《劳动法》也有规定,只有有以下事由的即可无条件即时劳动合同:一、处于试用期内;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三、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所以,这需要看您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中对于请假和发工资之间的关系是否有做详细约定(规定)了,若该情况有在你们约定(规定)范围内的,你有按要求履行了劳动义务的,那你就可以根据上述的第三个事由,提出解除,若没有的话,便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了。
其次,涉及劳动关系上的经济赔偿,这要看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违约或违法的行为了,在《劳动法》第46条有规定以下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所以,若您所在的用人单位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是可以在解除时要求获得经济补偿的。若不存在,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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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12-02
单位的这个做法,有点不太仗义。但是,并不违法。如果你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赔偿。追问

不是说按劳动法38条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吗

不是说按劳动法38条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吗

追答

你理解错误!是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才会有赔偿金的。

第3个回答  2018-12-02
迟发工资,公司应员工说明情况理由。公司这种做法容易引发矛盾,如果未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资,易引发违反劳动合同法。
公司己补发工资了,也不要以此而辞职,如果要辞职可以跟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违法了,你可依法解除,可主张赔偿。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4个回答  2018-12-02
依据劳动法,你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再要求赔偿是无法律依据的。追问

厂里不按当地最低标准工资,还没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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