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戚有两间店面租给他人开文具店,房屋租赁合同2010年2月14日到期。而原承租人已经上缴营业执照印花说,有效期到2011年2月。我亲戚根据租赁合同内约定的提前一个月告之承租人合同到期后要收回店面,并打算自己也在相同的地址开文具店。我想问的是:1.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房东收回店面,该营业执照是否仍然有效?2.若无效,是否可以按该地址申请新的营业执照?3.若有效,且原承租人在协商后不愿意注销,该如何处理?
首先感谢几位的回答。不过还有几个细节我需要补充一下:虽然店面租赁合同已经到期了,原来的这个店主声称自己用这个地址注册的营业执照仍然有效,只要自己不注销或者更改地址,别人就没办法用这个地址注册新的营业执照,同样的也没有办法营业。更好笑的是他居然说营业执照有效,就算房子到期了他还拥有这个店的经营权,如果其他人再用这个相同的地址申请营业执照的话他就去投诉。我就有点不明白了,工商营业执照的申请是需要有房屋租赁合同为条件之一的,现在因为租赁合同的到期,他已经连店面的使用权都没有了,这经营权又从何说起?怎么可能以此为要挟不允许其他人重新注册?从areskxboy的回答里我可以看出,租赁合同到期后房东收回了店面,这个店面就跟原来的租赁者没有任何关系了,不管他用这个店面的地址注册的执照在不在有效期里。他除了重新更换一个地址才能保证自己的执照有效外,没有其他的办法。与下任租房者没有任何关系。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
现在我亲戚就是要重新办理营业执照,关键是上任租房者因为我们断了他的财路,卡着营业执照不放。
营业执照的效期就是其上面登记的营业期限,个体户是永久的,而企业则有投资人自己决定。也就是说,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原来的营业执照仍然有效,只需要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住所变更即可。
如果原承租人不愿意注销,也是影响办理营业执照的。根据最新商事制度改革,允许一址多照,即一个地址上可以办理多个营业执照。
相反,如果原承租人不去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变更登记,依然在营业执照登记原来地址,会因为实际营业地址与登记地址不符而受到工商部门查处。
扩展资料: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十八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营业执照当然有效,只不过这是原来店主的营业执照,别人当然也不能使用。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有效期是永久的,终止有效期的情况主要有你自己主动去注销执照、违法经营被工商部门吊销执照两种。
2、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是一年的,到期后再续 。
3、外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一般可定为20年,最高30年。
4、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有效期为一般为10年,到期后可办理延期手续。
5、代表处登记证的有效期为1年,需每年办理延期。
小标题:有效的,变更地址需要重新申请,不愿注销可以申请变更。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第一步 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 提交资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 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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