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投标中,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算不算违规?给点法律依据?谢谢

如题啊!大家快快帮帮忙吧!

根据《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令第30号)》,“ 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不属以上规定限制投标人资格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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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2-05
没有任何法规规定约束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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