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猥亵男童还判刑吗

如题所述

  强制猥亵儿童一般在5年以下量刑,法律规定最高在五年以下的,追诉时效为5年,你这个现在已经过去30年了,追诉时效早都过了,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了,除非是公安机关已经立案或者应当立案,在逃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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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9-26
具体看当时有无立案,如没有,则超过追诉期,不追究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9-26
男童现在也三十多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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