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外地,发生追尾事故,无人员伤亡,对方就车子保险杠凹了,要求3000修车费以及4000误工费,私下协商无果,报交警保险,保险表示只能赔修车费,对方还是要求赔偿误工费4000,到交警协调,交警认定我方全责,协商我方赔偿1200元误工费,如果不同意只能双方扣车,由于是路过该市,车辆被扣的话就耽误了行程,只能给钱,请问交警表示协商不成功就扣车的这种做法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