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对匿名投诉信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匿名举报信的处理规定:

举报是纪检、监察及检察机关查办案件的主渠道之一。由于腐败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区域性,要想形成对腐败分子强大的震慑作用,还得依靠人民群众。

反腐倡廉工作只有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通过鼓励、引导、规范,才能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大格局:在2010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中,有46.2%来源于信访举报。

而2006年至2010年的5年时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线索近103.5万件,查办职务犯罪的线索70%来自举报。群众举报已成为反腐倡廉、打击犯罪的有力武器。举报在反腐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充分发挥举报的质量对于有效打击腐败尤为重要。

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不少举报线索质量不高,其主要原因是案件线索中有近60%为匿名举报,即:在举报材料中不署举报人的姓名或不署真实姓名的举报。近些年来,虽然各级纪检、监察及检察机关在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方面作了诸多尝试,但收效甚微。

因此,认清匿名举报的社会原因,并采取相应对策,进而有效引导实名举报,从而提升举报线索质量,仍然是信访举报工作中急需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扩展资料

解决匿名举报的首要工作就是要真正做到对举报人的有效保护。

举报人是纪检、监察及检察机关反腐败的同盟军,举报人一般会被犯罪分子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打击报复举报人事件的屡屡发生,在严重挫伤群众举报积极性的同时,也极大地损害了纪检、监察及检察机关的权威。目前检察机关侦破的案件中,有70%的线索来源于举报。

我国在宪法中虽然明确了公民举报的权利,但到目前为止,除了刑事诉讼法上有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和高检院出台的政策性规定外,我国还没有一套系统的关于举报人和证人保护的法律制度。

目前,检察机关对举报人保护,更多的是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并造成举报人伤害、死亡等严重后果涉嫌构成犯罪的情况,基本谈不上事前保护的问题。保护举报人,首先应提倡机制保护,要从机制、体制上进行完善,在机制建设上有所作为。

2008年召开的检察机关举报工作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讨论如何从源头上保护举报人,加强对举报人的事前、事中保护。举报者是为了社会正义、为了反腐败,是有着时代良心的英雄。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克惠说,要通过各种形式、多种渠道宣传,唤起更多具有‘时代良心’的举报者。善待时代良心就是要保护时代良心。我们应尽快把各部门现行保护举报人的规章制度上升到法律层面,制定一部具有权威性和足够影响力的《举报法》。

通过立法,把举报线索的受理、处理、以及受理举报部门的权利义务、举报人的权利义务及对举报人的保护奖励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使《宪法》和《刑法》中关于举报的内容更详细,更具可操作性,从而有效减少被举报受到的打击和伤害。

参考资料来源:华律网-匿名举报信的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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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10
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但对匿名举报也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对于匿名举报的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很难找到人负责,故真正的举报人在举报材料中,有的随意掺杂道听途说、甚至瞎编乱造的内容,使举报的真实性很难确认。但现实中仍以匿名举报居多。匿名举报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现象还客观存在,举报人有后顾之忧;二是举报人举报并不是出于公心,而是因为被举报人触犯了自己的利益,通过举报发泄私愤;三是举报人或多或少有些问题,怕署名举报引起连锁反应,牵涉到自己。

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但对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都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对匿名的举报材料,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慎重处理:(1)没有具体事实的,只是分析判断或者定性结论的,可不予置理。(2)反映情节轻微的一般问题,可将问题摘抄给被举报人,责成其作出检讨或说明。(3)反映重要问题、事实比较清楚、线索比较具体的,可先进行初步核实,再确定处理办法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5
纪检机关接到匿名投诉信后,首先按投诉信涉及的内容分类进行登记,再根据投诉中涉及到的人或事进行调查。如果是上级部门转办的匿名投诉信要把调查结果反馈给上级部门,如果是直接收到的,针对举报中的单位或个人经调查事实成立,要对单位要进行整改,对个人视其问题的轻重作进一步调查处理。若个人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只因是匿名举报,无从对举报人进行反馈调查结果。因此提倡实名举报,纪检机关必须为举报人保密,这是对纪检机关的纪律规定。
我只是纪检队伍中的普通一员,请网友们相信。在此我也没有受组织委托来回来答这个提问,只是上网看到与我工作有关的提问时把平时工作中对这类情况的处理说出来,有做得不对的请同行指导,也请网友多从正面理解纪检工作,相信这世界永远是真理与正义主宰着。
纪检工作中欢迎实名举报。谢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1-10
匿名举报信的处理规定:
举报是纪检、监察及检察机关查办案件的主渠道之一。由于腐败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区域性,要想形成对腐败分子强大的震慑作用,还得依靠人民群众。
反腐倡廉工作只有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通过鼓励、引导、规范,才能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大格局:在2010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中,有46.2%来源于信访举报。
而2006年至2010年的5年时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线索近103.5万件,查办职务犯罪的线索70%来自举报。群众举报已成为反腐倡廉、打击犯罪的有力武器。举报在反腐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充分发挥举报的质量对于有效打击腐败尤为重要。
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不少举报线索质量不高,其主要原因是案件线索中有近60%为匿名举报,即:在举报材料中不署举报人的姓名或不署真实姓名的举报。近些年来,虽然各级纪检、监察及检察机关在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方面作了诸多尝试,但收效甚微。
因此,认清匿名举报的社会原因,并采取相应对策,进而有效引导实名举报,从而提升举报线索质量,仍然是信访举报工作中急需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07
我不知道,我瞎猜的啊,应该是先看受理不,如果受理了会初步调查,情况属实会深入调查,然后再审理什么的。当然有些匿名投诉信不见得都会及时处理或者受理,看这个纪检委的做事风格了,有些压着几年都不办的都有,看运气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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