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三轮由南向北行驶,到十字路口停车观望后是否打喇叭不知道确认右方无车辆,慢速通行,行驶到路中间位置,被自东向西的机动车快速撞到车辆右侧,一人被甩到机动车前车玻璃,并把机动车玻璃砸了个大坑,一人被压在车下,另外一人被装出3-4米远的距离,交警来之前机动车主倒车3-4米远,车辆被倒车到十字路口偏东位置,倒车之前机动车前车轮部分已经进去十字路口西侧,但是交警到达后记录的现场是倒车后的位置,请问这个情况,责任该怎么划分?交警记录的位置是否有错?
补充:十字路口东西方向路宽有有偏差,东边靠南,非直线,属于错位直线,图1是我在十字路口东最靠南部分拍的,错位1.5米左右,图2是我在十字路口西最靠北部分拍的,错位一米左右
补充2:非机动车一方,有一人还没有从重病监护室出来,截止目前事故已经发生第6天,重病这一人花费3-4万,目前欠费4000多,已申请道路基金救援可以欠费1万,对方保险公司只是在第二天来登记了一下,至今无再出面处理,机动车主也只是说再催报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