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货合同约定“质量按一般标准”,按行业标准履行可以吗?

如题所述

现实困惑

某电子公司向某家具厂定做一批办公家具,合同双方对产品的款式、数量进行了协商,对产品的质量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后,家具厂再次与电子公司负责人进行电话商议,对产品的质量,负责人表示他们都是门外汉,只要产品够环保、够结实就行。家具厂经过商议,最后按行业标准给电子公司制作了该批办公家具。订货合同约定了“质量按一般标准”,按行业标准履行可以吗?

律师答疑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后可以就合同中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进行补充约定,以求达到合同的目的。但是实际中合同双方因为专业的不同、了解不足或其他等多种原因,对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我国引进产品质量管理系统,对产品的质量规定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确保产品的安全、实用、环保。电子公司与家具厂的定做合同,对办公家具的产品质量约定不明,家具厂最后按行业标准给其制作家具是于法有据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

法理荟萃

在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情形下,行业标准和交易习惯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