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两兄弟建的想分户,但土地证是父母的,怎么分

重庆农村的,土地证只有一个,户主是父亲,我两兄弟一起兑钱建的房子,父母说己后一人一半。我两兄弟都己经结婚,现在想分家房子能过户吗?

想分家,可以办理过户。按照现有的分户政策,分户需以下资料:

1、本人书面申请(存档);

2、《结婚证》(复印件存档)或独立生活证明、分家协议(存档);

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存档)。

办理分户时,需先分割房屋并编制标准地址装订上墙后,根据新增的户籍地址办理分户业务。

农村分户的条件

第一,可以分户的子女必须已经成年且可以实现经济独立,有些地方还要求子女必须已婚才能够分户,而未成年子女以及经济尚不能独立的子女仍旧不符合分户的条件。

第二,必须要另起炉灶,也就是已经不与父母在一起生活,一起吃饭。而还与父母在一个灶上吃饭的,不得分户。

第三,有与父母住所相区别的相对独立的自主生活的空间,例如,虽然没有分户,但是子女已经住到别处的,这就可以分户。但是活动板房,零时搭建的建筑物则不属于独立的生活住所。

第四,如果一家中有多个子女的,可以分户,只有一个子女的就不得要求分户。有多个子女的,要求想要分户的子女已经结婚,且对方将户口迁到想要分户的子女的户中,这才可以分户。

第五,夫妻离婚的情况下,一般不分户,只是在户籍登记信息中变更婚姻状况。但是如果离婚的夫妻,另娶或者另嫁,且有住房的情况下,可以分户。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一家人两兄弟如何申请分户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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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06
对农民来说,土地跟宅基地就是他们最大的财产了。有一些人户口和父母分开,土地跟宅基地都在父母名下,以后会怎么样?

户口跟父母分开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有两个兄弟以上,一种是户口迁到城市。

1、由于分户跟父母分开

如果说由于分户而造成跟父母户口分开,那土地是可以跟父母协商一起分配土地的,能够得到多少土地可以通过分户明确到自己的名下。

宅基地还是在父母名下的话,未来会留给跟父母在一个户口的儿子名下,至于分户出来的,一可以自己去申请宅基地,或者用自己的土地申请成为宅基地盖房。

2、户口迁到城市

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都是“农户”,具有较强的身份属性。户口迁到城市,儿女就不再是农村户口了,这就难得到农村父母的土地跟宅基地。土地跟宅基地都是明确只能够农民才可以拥有的,已经不是农村户口的话就得不到了。

未来只可以继承父母留下来的房子,只能居住不能修缮跟重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6
  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建房还没有办理国家认可的《房屋所有权证》,更没有过户之需要。不过将来会对集体土地建房规范管理的。”现在想分家房子“建立户头将来再说吧,目前不要着急也没必要分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10-13
建议去公证处做个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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