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50岁的女性,为什么连餐馆服务员都做不了?

如题所述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自动终止。

实际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当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如果继续用工就有劳动关系变为劳务关系,是不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而且继续即使缴上,在退休审核时也会退回。

劳动合同终止了,用人单位应当通知劳动者。当然说法并不是辞退劳动者,而是说劳动合同终止可以离开了。

一般来讲,如果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应当给职工去办理退休手续。如果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资格,那么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生活也就有了保障。这一种情形,又符合了《劳动合同法》,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缴费不足15年的职工也会被终止劳动关系吗?是的。这实际上是一种用工的公平性,国家也是在深思熟虑之后,才推出的有关规定。

在我们国家实际上很多人还没有参加养老保险。比如说按照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实现就业77586万人,而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的人数只有30104万人。这说明了什么?如果说一些单位只要用大龄人员的话,这名大龄人员参保不足15年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就会出现有的人可能会工作到70岁甚至年龄更大才能够退休。那么企业就成了养老机构了,会大大影响中老年人就业的可能性。本身4050人员就属于龄就业困难人员,我们就不要再加码了。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说劳动者达不到岗位要求了,需要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然不能满足岗位要求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还要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这还不是最严峻的问题,如果老人在工作岗位上长期不退,按照《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职工可以享受最长24个月的病假期待遇不需要工作,用人单位发放病假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工作不能给企业创造收益,还要缴纳社保、公积金、发放工资,这是不是增加单位的负担?年纪越大,这种可能性越高。这也不是结束,如果是因病,经鉴定失去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要额外支付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是6个月的工资,重症加付50%,绝症加付100%。这种情况下,企业用工的风险就会大大提高。



所以,从上述角度讲,延迟退休是一个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不可能草率而为。

当然,在我们国家普通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是50周岁。除非是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女职工,退休年龄是55周岁。所以,凡事也不能一刀切。

另外,有一些企业确实非常的狡猾,因为如果是独生子女父母还要支付一次性独生子女父母补贴。他们为了躲避独生子女补贴,会在退休前解聘劳动者。

如果劳动者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重新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



综上所述,我国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非常全面,也形成了不利的一方面。目前来看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自动终止。中老年人尤其是50岁退休的女同志,还是做好心理准备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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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7
这是因为女性过了50岁。大脑反应能力就会变慢,处理事情的能力也会下降,反应速度也不如年轻人,所以餐馆服务员也是做不了的。
第2个回答  2021-03-07
因为服务员需要形象气质好,你上菜的时候也可以给顾客留下印象,下回再来,而且服务员非常的辛苦,过了50岁身体素质也不好了。
第3个回答  2021-03-07
因为现在的许多行业都讲求形象,他们需要有一些形象好的人来参加自己的工作,能够提高服务质量,而且也能跟上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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