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创新生态安全综合执法机制

如题所述

沙县区创新生态安全综合执法机制

一直以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创新生态安全综合执法机制,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食药环一体化生态保护,以生态执法机制创新助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

通过整合沙县区生态综合执法局、沙县区公安分局等单位资源力量,沙县区实现接出警一体化和生态防控一体化,将生态综合执法局报案电话接入“110”指挥中心,生态综合执法局和发案地派出所一同出警,实现生态警情24小时全天候待命。同时,沙县区还将生态综合执法局同森林警察大队合署办公,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互配合,生态执法力量和打击效能大幅提升。

以行政派出所与森林派出所“两所”联合办公、深度融合为基础,沙县区深化“生态警格+治理网络”双格融合,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同步明确行政派出所负责人兼任辖区“森林警长”“河道警长”,实现巡查执法全域覆盖。

沙县区搭建“大数据平台+”协同作战体系,在区公安分局建立生态综合执法指挥中心,聚合部门专业力量和技术手段,依托区公安分局“情指行”一体化中心,搭建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将智慧水利与大数据分析有机结合,实现各生态执法系统深度整合、数据资源智能应用、管理手段提档升级,全力打造统一指挥、协同高效的生态安全综合作战体系。

沙县区打造“高新科技+”智慧执法体系,对传统执法业务流程集约化再造,辅以科技信息化手段,区生态执法局充分利用无人机、视频卡口、“警务通”等科技手段开展日常工作,实现智能执法办案和智慧监督管理。

沙县区健全“标准制度+”规范执法体系,在福建省公安执法办案系统中专门增设生态执法办案平台系统模块、建设生态综合执法办案系统,规范生态执法线索收集、证据固定、告知处罚等工作流程,强化司法对接协作,主动对接生态资源检察机构和生态资源审判法庭,及时解决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规格等问题。

为杜绝条块管理,打破多层执法、多头执法等弊端,沙县区由区森林警察大队和生态综合执法局牵头负责,紧盯林木林地、野生动物、森林火灾等涉生态安全领域,加强林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执法联动,进一步延伸生态防控网络,由各乡镇主官兼任辖区“林长”“河长”,建立联络沟通常态化机制,将乡(镇、街道)护林员、防火宣传队等基层组织纳入生态安全保护网络,形成基础工作群防群治,基层生态综合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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