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了跨省公积金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如果您辞职后跨省了,需要将原来的公积金账户转移至新的省份,以便继续缴纳公积金。以下是具体的步骤:
1. 在您离职时,您的原单位应该为您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办理公积金相关手续。
2. 在您离职后,您需要前往原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时,您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离职证明、原公积金账户的银行卡等。您也可以选择将公积金转移至新的省份,而不是提取。
3. 如果您选择将公积金转移至新的省份,您需要前往新的省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时,您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原公积金账户的银行卡等。
4. 在您完成公积金转移手续后,您就可以在新的省份继续缴纳公积金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省份的公积金管理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您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来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在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前,您需要确保您的原单位已经为您办理了离职手续,否则可能会影响您的公积金提取或转移。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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