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摩托车与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前几天,在我们村的乡间小路上,我父亲驾驶的是二轮摩托车(1997年的,已属报废车辆,但有驾驶证和过期的行驶证),由北往南行驶(主干道),对方是小面包车由东往北转弯过来(T字路口),与我父亲的摩托车相撞,幸好我父亲带了头盔,但也造成骨折,医药费也好几千块了,摩托车撞坏.对方人无伤,车头保险缸撞歪,对方有驾驶证有车辆保险我想问的是:
1,责任如何确定.
2,对方面包车的保险公司会索赔吗?
3,摩托车现在交警队拿不出来,摩托车的损失会赔付吗?我可以开到摩托车修理发票,我想想票开出来也没用.
4,医药费,误工费等.
5,由于摩托车是报废的,是不是还要赔他汽车的损失费.
万分感谢!

1.责任划分应当是主次责任,对方车辆转弯应当避让直行车辆(安全法实施条例五十二条三项的规定)承担主要责任,你父亲驾驶报废摩托车(报废车辆属于存在安全隐患的禁行车辆)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2.对方交强险承担你父亲10000元以内的医药费,2000元以下的车损(交强险实施条例)评估后确定,超出部分按责任划分承担。
3.你父亲承担对方2000元以下的车损,评估后确定。
4.误工费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执行,有工作收入的按实际减少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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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2-01
首先,你是受赔付方。对方车辆是否违章至关重要,如果有,最多可判定对方支付95%(一般是保险公司支付),如果对方没有违章,你方最多可获25%的赔付。

各地的赔付执行标准和惯例不尽相同,你最好还是找找交警关系,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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