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时,未跟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工资福利由公司制度规定:入职满一年,领取年底双薪和年终奖金,现我满一年,公司突然宣布今年效益不好,取消年终奖金和双薪,请问这合法吗?有具体法律依据吗?谢谢!!!!急!!!
我入职的时候,公司没有跟我签定劳动合同,但是当时双方约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待遇见公司制度,公司制度中规定:员工入职后工作满一年的,公司发给年终奖金和双薪,(去年满一年的员工就领取了,我们入职跟他们适用的是同样的待遇制度)。今年我已经入职满一年了,但公司突然发布文件,称”经行政研究决定,今年公司效益不好,取消年终奖金和双薪发放”。这样的随意取消行为是合法的吗?有什么具体法律依据吗?如果不合法,我应该怎么做???谢谢各位给些建议,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