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离职怎么领取失业金?

如题所述

《社会保险法》第45条相关规定,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失业人员,在失业后可以领取到失业金:

1、失业前劳动者本人已经参加社保满一年,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为该劳动者缴纳了至少一年的失业保险费;

2、失业并非劳动者本人意愿,也就是说看劳动者离职的原因,是劳动者本人请辞还是用人单位辞退(或者由于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劳动者辞职)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才有领取失业金的资格;

3、劳动者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提交材料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且有再就业需求;失业金是为了保障生活而不是为了养懒汉,因为有失业金可以领取就不再积极找工作的人(判定标准为有没有积极参加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活动,有没有积极投递简历参与面试等)会被取消领取资格。

扩展资料: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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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19

一般说是不可以的,因为领取失业保险的要求中有一条“员工非本人意愿离职”。另附具体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扩展资料

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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