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保中心电话

如题所述

昆明医保中心电话0871-65952049。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设5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人事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文书档案、保密、信访、宣传、督查、政务公开、行政管理、政策研究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组织协调医疗保障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扶贫挂钩联系点工作。联系电话:0871-65952049。

(二)规划财务和法规处。组织保障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昆明市医疗保障资金的管理。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统计分析工作,推进

医疗保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承担市级离休干部的医疗保障管理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系电话:0871-65951994。

(三)待遇保障处。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生育保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牵头承担医疗保障扶贫工作。拟订医疗保障药品、医药耗材

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疗保障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医疗保障药品、医药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推进医疗保障招标采购平台建设。联系电话:0871-65952331。

(四)医药服务管理处。监督落实医疗保障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拟订医疗保障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拟订昆明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退出机制。拟订昆明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

服务协议及相关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医疗保障药品、医药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的实施。联系电话:0871-65951954。

(五)基金监管处。制定昆明市医疗保障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资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

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各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医疗保障药品、医药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的实施。 联系电话:0871-65952344

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医保窗口作风建设。联系电话:0871-65952920。

办公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2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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