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上缴政府有补偿吗

如题所述

你好,你说的上缴大概是你迁移了户籍,而你家里没有别的亲人继续使用你家的宅基地吧?或者是你获得了其他政策的优惠,放弃了你原有的宅基地,根据相关法规定, 由于住宅转让、继承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换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集体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当事人应当自接到县(市)人民政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进行注销登记,收回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终上,宅基地收回时没有相关政策给与补偿的,除非是政府规划导致宅基被征用,但不是收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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