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积金贷款

如题所述

一、天津市公积金贷款

一、公积金贷款对象: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购买自有住房的,职工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配偶须同时符合规定的贷款条件。二、公积金贷款条件:非同一家庭成员共同购买一套住房的,其中一名购房人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二)未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年龄应未到65周岁);(三)住房交易行为真实、合法、有效;(四)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并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情况;(五)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六)已按本办法规定支付首付款;(七)同意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担保。职工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购买配偶、子女、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住房的;(二)离婚两年内,职工与原配偶之间买卖住房。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造成欠缴3个月(含)以内住房公积金或因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误,重新调整造成欠缴住房公积金,在申请贷款时已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的,可视同连续缴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存在以下信用不良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准予贷款:(一)贷款当前存在逾期未还或担保人代还(含被追偿的欠款尚未还清)记录的;(二)近24个月内存在贷款展期(延期)或以资抵债记录的;(三)单笔贷款近24个月内存在连续未还本息超过6期记录(含担保人代还)或近60个月内存在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的;(四)有呆账记录的;(五)为他人或企业担保的贷款有损失记录的;(六)近60个月内因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被的;(七)有其他重大信用不良记录的。三、贷款流程1.一手房贷款流程:(1)借款人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填申请表;(2)资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格(5个工作日);(3)承办银行审查贷款安全性(20个工作日);(4)承办银行分别与借款人和售楼单位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5)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和房产保险;(6)承办银行放贷;(7)购房者还款;(8)清户。2.二手房贷款流程:(1)借款人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填申请表;(2)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贷款资料;(3)市资金中心受理审批;(4)交易过户;(5)签订合同;(6)办理抵押;(7)发放贷款;(8)按月还款;(9)结清贷款;(10)注销抵押。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第二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二、天津地区用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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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津商贷转公贷最新规定?

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要求是,

1、申请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含)以上;


3、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4、申请人同意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6、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商业贷款正常还款年含1年以上且无逾期还款记录;

四、天津地区,公积金贷款30万和40万分别需要账户内有多少余额。

天津地区,公积金贷款30万和40万分别需要账户内有8千和1超过余额的40倍,用本人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采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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