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对方一耳光,要赔多少?法律上有没有限额?

63岁男路过70岁男楼下,对方饭渣扔下来不承认后发生争吵,63岁妻拉回家,没在争吵。20分钟后70岁上门理论,拉着63岁手(大拇指因干活皮擦伤),感觉痛,另一只手打了对方一耳光,对方报警,通过医院关系住急诊病房,(目前住院费3000左右,已经住院一个星期)还没出院,口供和上文一致,请问律师有没有什么介意能保护自己,对方假如一直不出院,如何解决?63岁是交了5000元保释金出来的。

你这个如果上升不到刑事(故意伤害轻伤)的追究标准(一般是四颗门牙以上才可能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属于治安管理行政处罚范畴。派出所在处理你们这个互殴纠纷的时候,往往主要看伤害轻重,处理过程中会调解前置,调解不成的会进行治安处罚。调解赔偿费用,民警会居间调节,至于多少,要看双方的接受程度了,弹性很大。我知道的,几个耳光,抓破脸,报警后要拘留当事人,最后赔了10000。一万时多时少?看你对行政拘留和金钱赔偿之间的比较了,这个因为细节太少,没法再展开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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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21
您好。
打对方一耳光,如果及时去做伤残鉴定,基本上能够定义成轻伤。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过失致人伤害,在《刑法》中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虽然法律上规定了过失致人重伤构成了刑事犯罪,但是过失致人轻伤的情形,因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因此不作为犯罪进行处理。误伤致人轻伤,这是一个比较容易让人混淆的一个犯罪。因为它常常会与故意致人轻伤犯罪相混淆,先说一下什么叫做故意致人轻伤,这就是法律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它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一个行为,具体来说,他在犯罪的客体就是针对被害人的身体健康。第二点来讲,犯罪的客观方面的,他的行为是足以造成被害人身体上的健康受到了一个损害。第三方面,就是主观方面,这是他俩之间的最大区别,故意伤害罪中来讲主观方面一定是故意的,就是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损害,而放任或者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另外就是关于故意伤害罪的主体,只要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以及具备了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群,均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希望能够帮到您,谢谢,望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9-29
建议你不去理他,等法院传票即可,你这个已经被拘过了,除非对方的验伤结果是轻伤以上,否则警察不会再拿你们怎么样了,对方想要赔偿只有协商或者打官司。要打官司的话法院会对对方的医疗费用让当事人双方评估,超过必要限度的医疗费你们是可以提出异议的,如果对方真的只有轻微伤,建议让他去告,反正63岁的老头子拘不拘留都无所谓了,又不是小年轻要顾忌以后找工作。
第3个回答  2021-05-27
这要看对方伤的情况和对方要求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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