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1-13
应按照厂里的有关管理制度办理!
第2个回答 2020-11-13
劳动合同的解除往往是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无法预料的,是劳动合同效力是提前终结,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劳动合同在依法解除时,员工可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的终止则不同,是完全可以预见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到来的期限不固定,但是毕竟条件一旦满足,就会立即发生劳动合同终止的效力。由于劳动合同终止的可预见性,劳动合同的终止一般不会给员工造成大的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未将劳动合同的终止作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一种情况,但是并非所有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都不须付经济补偿金,我国的一些地方性法规就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是否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查询。 此外,有些用人单位也会根据企业自身的传统及经济条件,主动向因劳动合同终止而离职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种做法在国外较为普遍,由于最初雇主在雇员离职时会握手相送,并会同时向员工支付一笔离职费,因此也被形象的称为“黄金握手”。在我国,即使地方性法规没有规定必须支付终止合同的补偿金,如果公司向员工支付了这笔费用,这种支付也是有效的
第3个回答 2020-11-13
应该由公安机关介入,以批评教育为主,了解一下员工硬闯进厂的目的,如果公安机关不介入的话怕双方起冲突造成不必要的后果。
第4个回答 2020-11-13
都是用强硬措施办事的,没有一点人情味,也没有法律意识。公司给员工放假,还不允许员工进厂区,为了安全是假,变相裁员是真。员工硬闯,也是想通过这种低成本方式维权。所以我也不知道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