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社保为什么显示正常参保

如题所述

员工已离职,社保还显示在职状况,说明员工原单位没有为员工办理社保版减退工作,员工可以拨权打原单位电话要求单位减退。如果单位不予减退的话,员工可以向人社局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必须经常重估财务结构,调整费率,而一般地由于人口结构趋于老化、福利水平的刚性等原因,费率一般是日益提高的。同时,从分配关系看,在退休金保险方面,随收即付制度实质上是代际间的再分配关系,日益上升的费率,会加深代际矛盾,造成政治问题。


扩展资料:

发展状况:

步入2015年,全国已有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地执行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与2014年相比,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

各地普遍以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社保缴费基数,工资平均数不到下限的按照下限算,超过上限的按照上限计算。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社会平均工资存在虚高成分,并不能完全反映出社会群体平均收入的真实情况”。

社保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联动机制本身就值得商榷。此外,社保缴费基数上浮势必加大企业和低收入群体的缴费负担,如何平衡好参保对象的权利和义务,还需要统筹考量,拿出相应的配套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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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01

员工已离职,社保还显示在职状况,说明员工原单位没有为员工办理社保减退工作,员工可以拨打原单位电话要求单位减退。如果单位不予减退的话,员工可以向人社局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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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1-08

员工已离职,社保还显示在职状况,说明员工原单位没有为员工办理社保减退工作,员工可以拨打原单位电话要求单位减退。如果单位不予减退的话,员工可以向人社局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正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影响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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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6-11-15
一种情况是单位未及时报减少,这种情况很少,因为单位不及时报减少,会额外多交社保费;第二种情况是离职后未重新就业的人,核定单位缴费时是减少了的,但保险的户头仍然挂在原单位社保户上,但状态与在职不一样。追问

我现在想转出本省,需要找原单位让他们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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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6-11-15
劳动者辞职,那么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时,要注明辞职原因,如果是劳动者本人意愿辞职,那么就没有经济补偿。因此,想获得经济补偿,那么要以非自己原因辞职。追问

我就想知道是不是要找原单位让他们停保,告诉我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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