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纠纷,对方七八个个人手拿木棍追赶我的同事,我怕同事被追到挨打,准备开车去把他拉走,在我发动汽车准备走的时候对方三人突然站在我的车前拦住我开的车,我往左打方向结果避让不及将对方一人大腿扎伤(法医鉴定为二级轻微伤),感觉伤到人后我马上下车查看并打电话报警,在我打120的时候对方追我同事的七八个人都返回来了,看见他们的人受伤了,其中有个人把我的手机折断,然后十几人一起殴打我,我有两个劝架的同事也被他们打了,我们都没有还手。
警察来后,被我扎伤的那个人被120拉走了,我被警察带到派出所,(警察没有管打我的人,当时对方人很多),到派出所当时我提出我身上有伤,想到医院检查一下,警察叫我做完笔录再去,到晚上11点多笔录做完,警察带我去医院检查,没有病历,就是做了头部CT和拍了几个片子,医生说没大事就是皮外伤,但是没有写东西。
第二天我被派出所以 故意伤害 送到拘留所拘留10天,罚款500.
在我被拘留的时候经派出所调解我的领导先帮我陪了一万元给对方。
事情过了一个月,本来以为事情就这么算了,我和我的两个同事也不追究他们的赔偿了,可没想到他们今天来找我谈关于赔偿的问题,我看了一下赔偿的各个项目,总共加起来有3万多元(他们还想要三万精神损失费)。
其中;医药费七千多元,
后期治疗两千
误工费3个月一万两千多元,
护理费三千多
营养费四千五
还有交通费,服装损失等其他费用一共三万多元,除去前面给的一万元,还要给他两万多。今天我当即回绝了他的赔偿要求,他说要到法院去告我,请问我该怎么办?法院会怎么判?
他的哪些赔偿要求法院会支持?误工费和其他费用该怎么算?
还有我和我的同事当时都受伤了,该怎么找他们赔偿?
对方受伤的人就是两个大腿内侧皮肤撕开了,还有轻微软组织挫伤,不是很严重。
谢谢大家了,焦急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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