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离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当事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2、当事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当事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当事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
一、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1、离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当事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2)当事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当事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当事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流程有哪些
诉讼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
1、提出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3、经审查,如果诉讼符合法律规定,则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提交的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4、法院受理离婚案后,应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5、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离婚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6、法院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归谁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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