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明确答案,不可以。
主要是你在农村没有宅基地。
我国土地大体上分为两类,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其中宅基地就属于集体土地,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所有。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行政村或生产队)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需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一般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村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年满20周岁的本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设新房,且缺少宅基地的(包括男方到女方落户的);
(2)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等原因需要搬迁的;
(3)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4)城镇居民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宅的;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也就是说,农村的土地是本村居民具体所有的,包括农田和宅基地。
所以你想在农村建房子,首先你要是当地的居民(有户口),现在农村的户口基本冻结,很难再变成农村户口,所以基本上就没有机会了。并且农村宅基地目前也不可以自由买卖。
而且,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强调过,要严格禁止城里人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等,也不能以各种名义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
但是以后可能会出现新的政策,为了进一步盘活农村闲置房产,为了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在《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中就有强调: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这也意味着农村老房将迎来被翻新和改建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