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成立时间顺序

自治区成立时间顺序

一、自治区成立时间顺序是什么时候
1、自治区成立时间顺序如下:内蒙古自治区(1947年5月1日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55年10月1日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1958年3月5日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1958年10月25日成立)和西藏自治区(1965年9月9日成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二、自治区和省有什么区别
1、省直属中央,自治区实行民族自治;
2、省长民族不论,自治区主席必定是少数民族;
3、自治区可以享受很多相关民族优惠政策;
4、自治区是少数民族人口聚居多的地方。
省是一个行政区划单位,直属中央,如河北省、台湾省。自治区是相当于省一级的民族自治地方,如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主要强调的是少数民族多的地方民族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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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6-20
自治区成立时间顺序如下:内蒙古自治区(1947年5月1日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55年10月1日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1958年3月5日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1958年10月25日成立)和西藏自治区(1965年9月9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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