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伤鉴定在哪里去找

如题所述

劳动局,劳动局里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一般是找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鉴定认定结束之后如果达到了工伤标准就可以找工伤保险基金会和用人单位来进行赔偿,如果双方有异议的话可以申请二次鉴定。

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的定位,《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是承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机构,其设置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也就是说,各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是单独设立还是合署办公,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关于鉴定程序,《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对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提出、提交材料、材料审核、组织鉴定、现场鉴定、委托检查、结论送达、再次鉴定、复查鉴定等各个环节的程序、条件和期限均作出了具体规定。

另外,《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四章专门规定了管理监督和法律责任,目的是规范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加强监督,强化法律责任,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中可能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强预防和惩戒。

扩展资料

工伤患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方法:

按照《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工伤患者受伤后,首先要及时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其次,工伤患者要向劳动能力鉴定部门提供全面准确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再其次,工伤患者按时参加现场鉴定。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工伤职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现场鉴定的,或者拒不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检查和诊断的,当次鉴定终止。

参考资料 中国政府网-人社部解读《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3

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

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

少数地方还需要地方工伤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

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

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2、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职业病的有关资料,做好劳动鉴定案件的上报工作;

(3)协助企业做好伤、并残职工的管理工作。

一般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的机构都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而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有三级的,当然各个地区也是有的。

原则上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鉴定申请。

扩展资料:

一、事项名称

工伤认定

二、设定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375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三、申请条件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效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四、办理材料

1、个人申请或事情详细经过;

2、填写《工伤认定申请书》一份(市人社局领取);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首次就诊的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已出院的提供出院记录)、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和医学检查报告单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明要加盖医疗机构的病情证明专用章;

4、两名以上目击者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须详细写明证人的基本情况(含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方法、工作单位、工种岗位、与受伤人的关系等)及事情详细经过,签名并按手印,注明出具的时间,附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受伤职工的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6、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7、受到其他伤害的应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正式证明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交通事故需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赔偿调解书(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还需提供居住证明,因工外出的需提供派遣证明等);

死亡的需提供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失踪的需提供法院的判决;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公安部门的接出警证明及处理结论(包括事情经过、承担的责任和处理结果)等;

8、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9、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相应表格在市人社局领取。

五、办理地点

天门市人社局医疗工伤保险科1106(天门市陆羽大道西34号)

参考资料:中国天门政府门户网站_工伤认定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1

劳动局,劳动局里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一般是找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鉴定认定结束之后如果达到了工伤标准就可以找工伤保险基金会和用人单位来进行赔偿,如果双方有异议的话可以申请二次鉴定。

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工伤期间可以要求享受医疗保险和伤残保险待遇。如果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扩展资料:

工伤鉴定流程: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工伤鉴定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10-13

工伤鉴定,可以到劳动局里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一般是找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鉴定认定结束之后如果达到了工伤标准就可以找工伤保险基金会和用人单位来进行赔偿,如果双方有异议的话可以申请二次鉴定。

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PS:

伤鉴定流程: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工作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1

先找到所在地的的劳动保障局,然后找到工伤科

劳动局会为您指定有鉴定资质的同时又能得到承认的医院或部门进行鉴定。

费用会由你的所在单位承担。

扩展资料:

工伤认定

根据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