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误工费是多少一天?

如题所述

国家规定误工费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没有硬性规定每天为多少。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2、无固定收入的:(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1)产业分类标准;(2)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3)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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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6

视个人情况而定

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一)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自然应当予以赔偿。

(二)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其中,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 = 实际减少的收入 =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 - 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上述计算公式也可以用相关符号进行表述,如可表述为:p=a - b

其中,p=误工费赔偿金额;

a=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

b=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

在此公式中,只有在b

例如:李某为广东省广州市某水产公司的业务员,负责送货工作。有一天早上,他驾车去给一家宾馆送货,在路上不幸与一辆逆向行驶的大货车相撞,李某受重伤。后经有关部门调查,人货车司机为疲劳驾驶,对这起事故负全部责任。李某住院治疗1个月,又应医院要求在家静养1个月。李某平时每月的收入是3500元,在这2个月的时间内,李某单位因其歇病假,每月只发基本生活费1000元。这样,李某可以要求的误工费赔偿金额为:李某误工费赔偿金额=(3500- 1000)×2个月=5000元

在这一案例中,如果李某的单位因为李某没有来上班而连基本生活费都不发,则李某可以要求的误工费赔偿金额为:李某误工费赔偿金额 = 3500 × 2个月=7000元

(二)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相比,在总的计算公式上是一样的,即:

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 - 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

其中,“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的确定,则是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的关键。“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的计算公式,按年计算,可以表述为: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年)=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3

如果按月计算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年)=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36

例如,王某系北京市市民,2000年研究生毕业后,先后去了几个单位上班,但感到自己所学专业不适应这些单位的工作要求,都没有干多长时间,后来就在家耽着,没有再找工作,靠写文章、帮助朋友做事取得一些收入,但收入不固定,好的时候1个月能有6000多元收入,不好的时候甚至2-3个月都没有1分钱的收入。从2001年6月起到2004年5月止,王某通过写稿、帮助朋友办事,所得稿酬、报酬等总计为9.36万元。2004年6月初,王某骑自行车去商场买东西,在回来的途中被一辆违章行驶的出租车撞伤,造成小腿骨折,住院治疗1个半月,回家后又应医生要求在床上静卧休养1个半月。这样,王某因事故造成3个月的时间没法工作,在计算王某3个月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时,需要进行如下的计算步骤:

第一步,计算王某最近3年的年平均收入,计算方法如下:

王某最近3年的年平均收入 = 9.36万元/3年=3.12万元第二步,计算王某最近3年的月平均收入,计算方法如下:

王某最近3年的月平均收入=9.36万元/3 */12月=2600元

第三步,计算王某3个月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王某3个月的误工费赔偿金额 =2600元×3个月=7800元

上述情况属于受害人虽然没有固定收入,但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收入。如果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年)= 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例如,钟某系我国中部某省某市一个体户,靠修自行车为生,每年的收入有多少,他自己也不太清楚。2003年8月份,钟某在去县城的途中被一辆违章行驶的货车撞伤,在医院治疗45天。这样,钟某因事故造成45天的时间没法修自行车。在计算钟某45天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时,因钟某自己也说不清到底有多少收入,所以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修自行车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假如该地自行车行业上二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为7560元,则钟某45天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为:

第一步,计算钟某的月收入,即:

钟某的月收入=7560元/12个月=630元、第二步,计算钟某45天的收入,即:

钟某45天的收入=630元(月)×1.5个月=945元

因此,钟某可以要求的45天误工费赔偿金额为945元。

(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误工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2项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参考资料

华律网.华律网[引用时间20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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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6-15
误工费不是按照户口计算的,是按照实际损失的减少计算。

1、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是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计算;

3、实务中,对于固定收入者,一般要求索赔者提供工资单和税单,扣工资证明等证据证明其实际损失;

4、提供不了上述证明的非固定收入者,可以按照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5、无法提供近三年收入的,但能够提供其所处的行业和工作种类的,可以参照相近行业的平均收入(可查询统计局数据);

6、以上均无法举证的,可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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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4-03
在交通事故中,主要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其中,误工费是指因交通事故致生命、健康、身体受损需要治疗休养不能工作而实际发生的损失。

我国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所依据的法律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第二十条,该条款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该条款从误工时间的计算和受害人的收入情况入手,较详细的规定了交通事故发生后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下面详细分析受害人的收入情况:微信关注国晖律师事务所,掌握更多法律资讯!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根据固定收入的来源不同,将其分为非农业固定收入和农业职业固定收入两大部分。非农业固定收入一般是城市户籍人员,其收入来源是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上班给予的报酬,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等。这类人员的的固定收入比较固定,误工费参照以前的收入状况进行计算,操作比较简单;而农业固定收入一般是农村户籍人员,其收入来源是从事农、林、牧、渔业所得,其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按照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劳动力人均纯收入计算而不是按照受害人从事农、林、牧、渔业所在地的劳动力人均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确定其误工费比有固定收入的程序稍微要复杂一点。一般需要受害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其他有关证明证实其确实无固定收入。另外,受害人需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那就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而不是按照受害人户籍所在地的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上述误工费的计算的顺序不能颠倒,只有在前一情况不存在时才能适用后面的参考标准。

3、受害人无收入。如果没有像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的交通事故部门律师一样专业的人员,这类受害人很容易被忽视而得不到误工费的赔付。一般人会认为,受害人都没有收入来源,为什么还要赔偿误工费呢?其实不然。受害人目前虽然没有收入来源,但是,因为其具有劳动力,通过劳动有可能会得到收入。为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在实务操作中,受害人获得误工费赔偿的标准按照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5-05
我们到工地上二十多天了,一直没活干,干,干一天600左右,这样算,误工费二应该是多少钱一天,请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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