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期满没续签,发生纠纷怎么办

如题所述

您好,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也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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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2-11
根据纠纷问题
当地咨询律师
不能协商就起诉处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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