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促进发展

如题所述

(一)改革的意义和目的

要正确认识改革与发展的关系。改革与发展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正确的改革可以促进发展,错误的改革不仅制约发展,甚至导致倒退。发展也要为改革创造有利的环境,关系处理好了,可以促进改革;处理不好,也会对改革产生不利影响。改革对于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改革是今日中国发展的动力,不改革中国就不可能有大的发展,不可能强大,不可能现代化,从而也就不可能跻身于世界民族之林,就有可能被开除“球籍”的危险。总之,改革是中国发展的必由之路,不改革中国就没有出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的就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就是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那些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因素,为解决当前和长远经济发展的问题服务,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地质勘查工作体制改革当然也要为解决地质工作当前和长远发展中的问题服务,要改革地质工作旧体制的弊端,促进矿产勘查事业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多作贡献,同时也要促进地质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地质勘查工作旧体制的弊端归纳起来主要有六个方面:①国家用事业费统包地质工作,存在“三个大锅饭”,即地勘单位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单位的大锅饭,地质成果使用单位无偿使用地质成果,无偿开发探明的矿产资源,一起吃国家地质勘探事业费的大锅饭,使地质工作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相适应。②只有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没有发挥客观存在的市场调节作用,不适应发展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要求。③部门分割的体制造成勘查工作重复,不仅降低了地质勘探投资的综合效益,也影响到队伍的团结。④地质工作自成一体,与社会发展不适应,行政控制统得过死,地勘单位无自主权,使地勘单位成为行政部门的附属物。⑤科研、教育、勘查结合不紧,依靠面向不够落实,既不利勘查,也不利科研和教育的发展。⑥地质队伍劳动密集型现状和地质工作本身要求较高技术的结构不相适应,也就是队伍结构不合理。

从我国地勘行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来看,20世纪90年代,能否切实加强地质勘查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相适应的矿产资源和地质资料,不但直接影响我国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实现,而且还将影响到21世纪初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要把地勘工作搞上去,主要的推动力是改革。只有深化改革,真正地解决地质勘查原有体制、机制的深层次矛盾与问题,才能建立起地质勘查工作的良性循环机制,使它同能源、原材料等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协调发展。只有深化改革,建立并逐步完善地勘单位的经营机制,使地勘单位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才能不断增强地勘单位活力,使广大职工的生活与全国人民一道同步进入小康。

(二)改革的指导原则和基本目标

20世纪90年代我国地质勘查工作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新体制的要求和国家关于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继续坚持部分地质成果商品化、地勘单位企业化或经营管理企业化、地勘队伍社会化的方向,在推进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和部分地质勘查成果有偿使用,开辟地质勘查资金渠道,培育地质勘查市场,调整地质勘查生产结构和队伍结构,发展多种经营,转换地勘单位经营机制,改革地勘单位内部人事、劳动和分配制度,建立地勘职工的社会保障体系等环节上适当加大改革的力度;治穷致富,努力增强地勘单位活力,提高地质勘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力争在20世纪末初步建立我国地勘工作新体制。为此必须遵循以下指导原则:

———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地勘工作新体制。在深化改革时,要在确保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前提下,根据国情,广泛吸收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在总结过去、兼收并蓄的基础上继往开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地勘工作新体制。

———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要确保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尽可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的优点和长处。各项改革措施都必须既保证地质勘查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基础地位,使它同能源、原材料等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发展,体现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又要有效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动地质勘查工作的健康发展。

———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地勘工作的发展必须有体制改革的保证,改革要紧紧围绕发展而进行,为发展服务;同时,改革必须在保持社会和地勘队伍稳定的前提下进行,以稳定为改革提供良好的环境,以改革促进实现长期稳定。

———继续理顺地勘工作的基本关系。要逐步理顺中央各部门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在地勘工作管理方面的关系;理顺地质勘查与后续产业之间、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之间在地质勘查资金投入方面的经济关系;理顺国家、集体、个人的责、权、利关系。为此我们必须在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确定的基础原则的前提下,使各项改革措施相互衔接、配套出台。

———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改革应根据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和地勘工作体制改革总体规划,采取“先立后破”的原则和分类指导的工作方法,鼓励各地区、各单位因地制宜,主动灵活,积极稳妥地进行,避免在改革措施的实际操作方法上,不加区别地搞“一刀切”。

20世纪90年代深化地勘工作体制改革的目标。总的是要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要求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地勘工作新体制。主要方面是: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级政府管理地勘工作的管理职能,切实加强地勘行业管理,使管理行为实现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初步建立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地质勘查工作的管理体制。健全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建立健全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实行政企、政事职能分开。

———建立健全地质勘查成果有偿使用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建立地质勘查成果生产和交换机制,逐步形成统一开放、平等竞争、规则健全的社会主义地质勘查市场。

———建立地勘单位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经营管理制度。除部分从事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的地勘单位外,其他地质勘查单位基本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成为充满生机活力、行为合理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地勘职工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达到一个新水平,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职工队伍安居乐业。

地勘工作的新体制首先要有中国自己的特色,既不能照搬欧美那一套,也不能沿袭原苏联过去那一套,而应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使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优势能得以互补与更好地发挥。二是行业管理与部门管理相结合,发挥地勘单位各主管部门和勘查行业主管部门两方面积极性。三是宏观管好和微观搞活相结合。做到既使地勘单位有必要的自主权,搞活搞好地勘单位;又要做到宏观能够管住管好,不要失控。四是充满生机和活力,能有效地为国家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四化建设。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就是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要求。地质工作新体制究竟有哪些特点,如何表述为好,包括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这样的原则如何应用到地质勘查工作中等,还可以继续进行探讨。

(三)实现改革目标的主要途径

实现改革的目标主要有四个途径。一是通过宣传舆论促进人们观念的转变,自觉地关心改革、研究改革、参与改革,共同来为建立新体制而努力。二是通过立法促进新体制的建立。《矿产资源法》的颁布实施有力地支持了地质工作新体制的建立。《矿产资源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县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这就为政府部门行业管理和主管部门产业管理相结合提供了法律依据。《矿产资源法》的第五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两个“有偿”。第五条讲:“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有偿开采。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第二十五条讲:“矿床勘探报告和其他有价值的勘查资料按照国务院规定实行有偿使用。”这两条为我们推进两个有偿提供了法律依据。三是通过机构改革,推进政府职能的建立。1988年7月30日,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了地矿部的“三定”方案,国务院明确授权地矿部门为政府主管全国地质矿产部门,履行四项政府职能。这四项政府基本职能是:对地质矿产资源进行综合管理;对地质勘查工作进行行业管理,对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对地质环境进行监测、评价和监督管理。这个决定对改革旧体制推进新体制是很重要的。四是通过推进“三化”来建立新体制,这是实现改革目标的主要途径。

这里,我们专门讨论一下“三化”问题。

1.提出“三化”的初衷

“三化”是为了把地质工作纳入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轨道而提出的。因为有计划商品经济是覆盖全社会的。而地质工作是社会经济的组成部分,当然也应该纳入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轨道。关于“三化”有几种不尽一样的表述。在地质工作体制改革总体构想纲要中对“三化”的表述是这样:部分地质工作成果商品化、地质勘查单位企业化或经营管理企业化,部分地质队伍的社会化。现在来看,这个提法基本上还是合适的。“三化”的提出有个过程,1984年提出“三化”主要是为了克服地质工作旧体制的弊端。部分地质成果商品化是针对一些部门和地方无偿使用地质勘查成果这种现状提出的。所以提“部分”地质工作成果商品化,是因为地质工作有一部分是基础性、公益性的工作,如区调工作等,它的成果难以商品化。但是一部分开发性工作成果是可以商品化的。地勘单位企业化或经营管理企业化,一是想用企业经营管理的办法解决地勘单位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单位大锅饭的问题;二是适应开拓地质市场的需要,把部分地勘单位推向市场,就自然有一个企业化问题或经营管理企业化的问题。企业化以商品化为前提,如果部分地质工作成果能商品化,就当然可以有部分地勘单位实现企业化。当时考虑到实现“商品化”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以及也只是部分成果商品化,所以在“地勘单位企业化”这一段文字之后,又加上了经营管理企业化。部分地质队伍的社会化,主要是针对地质队伍自我封闭、自办社会又没有自主权,成为行政部门的附属物而提出的。通过部分地质成果的商品化,实现地勘单位的企业化或经营管理企业化,增强地勘单位的活力,使地勘单位具有自我生存、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积累的能力,从而实现社会化。部分地质队伍社会化是以部分地质成果商品化和部分地勘单位企业化或经营管理企业化为前提的。

2.“三化”是一个过程,是实现建立新体制这一目标的一个重要途径

“三化”不是改革的全部目标。“三化”既可看做是新体制主要标志的组成部分,又可看做是走向新体制的途径和过程。所以说是一个过程,首先是因为对“三化”中的“化”理解为转化,就是把部分地质工作成果转化为商品,把部分事业性地勘单位转化为企业性单位,而转化本身就要有一个过程。地质队伍社会化,最早提出这个问题,是这样一个概念,把从属于政府机构的地勘单位转变为能够自立于社会之中的实体,实行政事(企)分离。后来在实践当中对社会化又赋予新的含义,其中比较重要的是,把地勘单位变成为全社会服务的地勘单位,同时又能由社会提供保障,不是地质队办社会,而是由社会提供服务,这是更高的要求。“三化”所以是一个过程,还因为由旧体制向新体制转变绝非轻而易举的事,需要有一个实践、试验与推广的过程。在地质市场中,地质成果已经实现了商品化。据地矿部门统计,1989年地质市场总收入是63219万元。市场经营项目一共有十二大类,其中矿产品回收、“其他”这两类和工程勘查施工中的基础桩工程等都不算地质成果,剩下的九类属地质成果,这九类约4亿产值的地质勘查成果应都可理解为已经实现了商品化。地勘单位引进企业办法进行管理都在不同程度地进行。部分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单位,如有些地勘单位工程勘查公司等已经企业化。总之,引用了企业化管理办法的队伍,其社会化程度就高。当然,实现企业化的队伍,其社会化的程度就会更高。最近地矿部门在一些省和单位搞离退休职工劳保社会统筹试点也是队伍社会化的一部分。

(四)改革已经取得的主要进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地质勘查工作体制改革在经历专业化改组地质队伍、扩大地质队自主权两个阶段之后,自“七五”开始进入了先后以实施三项主体工程(开拓地质市场、发展多种经营、实行地质项目管理)和推进“三化”为主要内容的全面改革的新阶段。“七五”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地质工作进入了市场,开始促进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在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轨道上迈出了突破性的一步。对于建立地质工作新体制具有重要意义。到目前止,地质勘查体制改革已在若干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1)开辟地勘费多渠道来源,变中央财政拨款的单一渠道为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勘查基金和吸引外资等多渠道。

(2)开辟地质市场,吸收社会资金,多做地质工作,既使一部分剩余生产能力得以发挥作用,又可为社会经济发展多作贡献。据不完全统计,“七五”期间地质市场收入达36.09亿元。1991年已达10亿元。

(3)发展多种经营。发展多种经营是地勘行业调整产业结构、队伍结构,精干地质队伍,促进地质事业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据不完全统计,“七五”期间多种经营总产值达32.39亿元,纯收入为4.06亿元。1991年多种经营产值达11.60亿元。安置16万多名富余劳动力和待业子女。

(4)实行项目管理,引进市场机制,按照模拟市场的办法,实行项目承包。有项目就有费用,没有项目就没有费用;找到的矿大、多、好,勘探费就多,从而打破了过去按人头平均分配地勘费的大锅饭,促进了地质找矿工作。

(5)全面推行队长负责制,逐步形成了队长行政指挥、党委保证监督、职工民主管理的新体制。既克服了过去生产工作都负责又无人真正负责的现象,又发挥了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职工的主人翁作用。

(6)推进以承包经营为主的多种经营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调动职工积极性,搞好地质找矿工作。

(7)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按照管事与管人相结合的原则,对地勘单位的各类干部实行分类管理;实行队长(厂、所长)任期制和聘任制;安徽地矿局等单位实行干部能上能下制度,进一步打破了“铁交椅”;河北地矿局地质四队从工人中选拔聘任干部,扩大了干部来源,改善了干部队伍结构。

(8)改革劳动用工制度,变过去单一固定工制度为固定工、合同工和临时工并存的劳动用工制度,既控制了队伍规模,减轻了野外队后方基地建设负担,又满足了地质工作的需要。

(9)围绕地质找矿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地质勘查、地质科研、地质教育的三结合攻关。

(10)国务院通过机构改革,赋予地矿部以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政府职能,加上《矿产资源法》的实施,依法进行勘查登记,并对全国各部门勘查工作进行统一规划与协调,使全国地勘秩序基本好转。

总之,10年来,由于坚持改革与发展密切结合的方针,既做到改革为发展服务,促进发展;又做到发展为改革创造条件。从定包奖、经济责任制到各种形式承包经营责任制;从设计预算包干到实行地质项目管理;从广开生产门路到以地质市场为突破口到一业为主,多种经营;从依靠单一事业费到争取多渠道,等等。所有这些措施都是围绕发展地质勘查工作来设计与推进的。地质工作的发展确实也为改革创造了一个较为有利的条件,使产业结构调整、队伍结构调整,以及其他一些运行机制和经营机制改革措施得以顺利实施。比如通过改革,开拓地质勘查资金多渠道来源,“七五”地质工作总投入达273.85亿元,比“六五”的126.22亿元增加了117%,其中中央财政以外的投入达110.94亿元,为中央财政投入的68%。1990年人均货币工作量由1985年的8900元增长到10700元。由于总投入增加了,多做了地质工作,预算内外投资完成的钻探工作量达4695万米。此外,已累计安置了16.3万富余人员和待业子女,有些省局已经没有富余人员和待业子女。人均货币工作量已达1万元以上。职工工作生活条件也有了明显的改善。由此可见,改革确实促进了地质工作的发展。

(五)今后改革的主要任务和重点

今后地勘工作体制改革要继续坚持部分地质成果商品化、地勘单位企业化或经营管理企业化、地勘队伍社会化的方向,逐步建立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要求的地勘工作新体制。当前要从以下六个方面推进改革:

(1)推进地勘工作投入机制改革,继续开辟地勘资金来源渠道,增加地勘工作的投入。要根据《矿产资源法》的规定,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和地质勘查成果有偿使用制度的建立,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打破矿产资源无偿开采和勘查成果无偿使用的“大锅饭”。要在争取中央财政增加对地勘工作投入的同时,继续采取拼盘等多种办法,争取地方财政和资源使用、受益单位对地勘工作的投入。继续积极开拓地质市场,不断增加地质勘查的社会性资金投入。此外,还可积极吸收外国资金,开展地质勘查工作。

(2)改革地勘工作运行机制,推进与完善地勘项目管理。在采取指令性计划管理的同时,通过推广国家订货、市场交易、产需衔接等形式,逐步建立起生产和交换机制。改变过去单纯依赖国家计划的状况,逐步形成中央、地方、成果使用单位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市场。

(3)深化地勘单位经营机制改革。要以转换地勘单位经营机制为重点,有步骤地把更多的地勘单位推向市场,使除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和高风险普查工作单位外的其他地勘单位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落实地勘单位自主权。以改革人事、用工与分配制度为重点,推进地勘单位的经营机制改革,打破“铁饭碗”。坚持完善地勘单位承包经营责任制,逐步实行以岗位技能工资为主要形式的分配制,分配要与成果贡献挂钩,向苦、脏、累、险、难等一线职工倾斜,打破“大锅饭”。实行优化劳动组合,从工人中择优聘用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劳动用工和干部管理制度,打破“铁交椅”,完善激励机制、自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

(4)继续搞好地勘单位领导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队长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

(5)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实行国家、单位、个人三方面合理负担的投资方针,建设职工住房,加快地质队后方基地建设进程。

(6)进行地质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关于今后改革的重点。在研究这个问题时首先要分析一下地勘工作当前存在的主要矛盾是什么?当前主要的矛盾是什么呢?对此,大家的看法是一致的。那就是国家对地质工作的需求和地质职工对工作生活条件改善的需求,以及探矿技术装备更新、增强发展后劲的需求与目前我们实际得到的资金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的矛盾。简单地说,勘查资金严重不足、供需矛盾突出是当前的主要矛盾。勘查资金投入与国家对资源的需要不适应,与现有地质勘查能力和队伍的规模不适应,与改善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不适应。所以,怎样“治穷”,开辟资金的多渠道来源,是“八五”期间以及今后十年改革的重点。从当前来看,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征收资源补偿费,对矿产资源实行有偿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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