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内勤工俭学工资低于法定标准的8元每小时,到哪里投诉?求助各位法律达人,为贫

如题所述

如确实违规,可向当地教委投诉,他们会出面干涉。

但有一点需注意,《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中对于薪金标准的规定如下:
第二十四条 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以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可适当上下浮动。
第二十五条 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可参照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8元人民币。
第二十六条 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入聘用协议。
第二十七条 学生参与校内非营利性单位的勤工助学活动,其劳动报酬由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从勤工助学专项资金中支付;学生参与校内营利性单位或有专门经费项目的勤工助学活动,其劳动报酬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支付或从项目经费中开支;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校外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以上可以看出,只有校内临时性勤工助学岗位是按不低于8元每小时的标准,但固定岗位则不是按此标准执行,你需要弄清你的岗位到底属于哪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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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12
校勤工助学中心
第2个回答  2010-10-12
管辖区域的劳动仲裁,你可以详细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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